各二级学院
按照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填报基表3-6的数据,基表3是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,基表4是以实验实践系统数据为基础,数据统计节点为2020-2021学年(2020.9.1-2021.8.31)。请各学院核对已有信息,补全空白信息,填写时务必仔细研读《填报说明》(附件2),特别注意表头红字部分的数据填写要求,基表4中“实验所属学科”、基表5和基表6中“所属学科”,须依据最新版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附件3)填写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。
请在9月27日下班之前由各中心实验室主任汇总审核后将电子稿(sjk@cslg.edu.cn。
教务处
2021年9月16日